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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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zjyu:好评
还行,但之前专门电话确认可用信用卡的,到上门入住时又有问题了。
会员8877:好评
非常帮的客栈,过节也没有提价,环境非常棒,让我在丽江的最后一天留下了难忘的印象,下次休闲游一定全部都住这。
michelle:好评
客栈本身挺有感觉的,一点现代风格有点小资却又不失丽江风情!只是离开的时候跟同客栈的拼车得知他们零时到客栈问的价格才150,而我提前预订居然要180,实在不是滋味!P.S:客栈没有遮光窗帘,如果对光敏锐的话,需考虑!